就业协议书
甲方:三明市梅列区洁兴诊所
乙方:
甲方聘任乙方为洁兴诊所护士,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一、 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为人民币1000元/月(另加提成)。
二、 试用期结束,乙方表现优异者转为正式员工,甲方支付乙方工资1200元/月,若乙方取得护士资格证,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为1400元/月(提成另计)。
三、 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需替乙方办理医保社保。
四、 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有责任提醒甲方按时发放工资,若甲方在知情情况下拖欠乙方工资达半个月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元。
五、 乙方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作满一年,若在甲方工作未满一年,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整。
六、 乙方工作满一年后,若要提前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整。
七、 乙方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原数退回。
八、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热情对待病人,做好诊所卫生工作,无条件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九、 乙方严格遵守护士守则,用药认真核对,做到三查七对,对病人要有责任心,若因乙方失职造成医疗事故,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 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梅列区洁兴诊所 乙方: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身份证: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