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委研究,定于2012年 3月19日至 4月12日举办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
党的基础知识、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讨论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等。
三、培训方法
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讨论及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授课由院党校统一安排。自学、讨论和实 践活动由各支部和团委负责组织安排,培训期满由院党校组织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每次集中授课应提前十分钟入场,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做影响课堂秩序的其他事情。
2.院团委负责培训班开班式、结业式和集中授课会场的学员座位安排、会场秩序和考勤。凡缺课两次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
3.各系党支部指定一组长,负责组织本系部参训学员的自学、讨论、实践活动等事宜,并认真做好讨论记录。
4.培训课程结束后,每个学员要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小结。各党支部收齐后将学员的讨论记录、考勤表、实践活动情况记录、培训小结一并交党委工作部。材料没有交齐的不发结业证书。
5.《党的基本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能结业。
6.培训结束时,由各党支部按20%比例组织推荐优秀学员报党工部,在结业式上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