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人事处通知,为了做好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以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中(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人员进行登记,于2013年3月8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人事处505室,邮箱:chq_160@163.com。
附件: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doc
2、闽教职改(1997)010号.doc 闽教职改(1998)012号.doc
护理系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