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今天是:
  我院与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举办临床医学专业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00   浏览次数:[]
 

为缓解乡镇卫生院医学人才短缺现状,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五个部门《关于为三明等4个设区市定向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医学人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0号)文件,同意组织省内4所医学高职高专院校采取定向委培和设立校外教学点方式为三明市等4个设区市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毕业生,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

省政府明确支持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校外教学点,面向三明市招生,定向三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职高专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根据省里下达的招生计划,厦门医高专今年定向三明地区招收理工类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150名,由我院承担培养任务。分县计划如下:梅列2名,三元8名,明溪10名,清流15名,宁化20名,建宁13名,泰宁13名,将乐14名,沙县20名,永安20名,大田15名。

按省里文件精神,定向委培生学制3年,考生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局签订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校单独编班教学,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厦门医高专发给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经当地卫生、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由签约所在地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定向协议,采取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的“直通车”方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定向委培生学费每年66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毕业当年选送到省卫生厅认定的培养基地参加为期2年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财政按照12000元/人·年标准另给予生活补助,并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结束后,应回签约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护理系

2013年6月28日

 
 
     
[打印]   [关闭本窗口]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

邮政编码:365000   电话: 0598-8222265

传真:0598-8223736    E-mail: smhlxbgs@126.com

版权所有 © 必赢nn699net(在线)-官方网站